一对亲兄弟易名与各自的对象办理了结婚证,结果两人的婚姻近日均被法院认定无效。这是发生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的一件新鲜事。
赵军与赵兵是信阳市平桥区人,赵军系哥哥,赵兵是弟弟。1996年1月,赵兵与王燕登记结婚,因赵兵当时不到法定结婚年龄,就用其兄赵军的名字和身份证、用自己的照片与王燕进行了结婚登记。而赵军与李平在1997年1月登记结婚时,只好以赵兵的名字和身份证、用赵军本人的照片与李平领取了结婚证。
婚后,赵军长期在外务工,偶尔回家又与其妻李平发生口角,李平便怀疑赵军有外遇,双方矛盾逐步加深。2002年3月,赵军以赵兵的名字将李平诉至信阳市平桥区法院,要求离婚。法院调查核实后认定:赵军以赵兵的名字与李平登记结婚,虽领取了结婚证,但因系弄虚作假骗取的婚姻登记,其婚姻关系应属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,遂依法判决解除赵军与李平的非法同居关系。同时根据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建议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兄弟两人各自的婚姻登记,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