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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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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 方

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

印花税

成交价×0.05%(暂免征收)

营业税

购入后超过2年(含)的普通住房出售的

免征收—营业税

购入后超过2年(含)的普通住房出售的

(出售价格-购入价格)×5.6%

购入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的

出售价格×5.6%

个人所得税

自行申报

应纳税额=(合同价-购买成本-合理费用) ,按照差额20%的个税征收。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%征收个税;关注政策!新浪乐居论坛$ ]/ g8 I  v. B3 x
免税条件:1、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;2、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,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。

土地增值税(国土局)

应纳税额=成交价的1%
免税条件:1、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,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、转让非普通住宅的,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,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;3、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,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;4、居住未满三年的,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。

城市维护建设费

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、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,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、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,若无需缴纳增值税、营业税的,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。

教育附加费

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、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,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、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,若无需缴纳增值税、营业税的,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。

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

以优惠价(标准价)购买房产的,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,改成房屋成本价:
当年成本价(城八区按照1560元/平米×建面×6%=上市可交易

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

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,若需上市的,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:

当年成本价(城八区按照1560元/平米×建面×1%=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

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

1、2008年4月8号之前,签订购房合同的,满5年出售的,按照合同价的10%缴纳(综合地价款)土地收益金。

2、2008年4月8日之后,签订购房合同的,满5年出售的,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%缴纳土地收益金。


按经济适用房管理

房产证上写有“按经济适用房管理”的字样,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,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。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%的土地出让金,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%。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。(安居房、康居房、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)合同价×3%征收税费即可

测绘费

各区规定不同,一般200元左右

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买房,购房,装修论坛,房产论坛) d& d* ]  B4 B
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

印花税

成交价×0.05%(暂免征收)

普通住宅

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,即合同价×3%征收;

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,且系90平米以下的,按1%征收,即合同价×1%;90-140平米合同价×1.5%;140平米以上均按3%征收

非普通住宅

成交价(合同价)×3%(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

备注

说明

1、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: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(含)以上,单套建筑面积在140(含)平方米以下,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2倍以下。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、危改回迁房、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、安居房、康居房、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,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。

2、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习惯,通常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,由一方承担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,一般都是由买方承担。(需要有补充协议约定)







征收单位提醒:除了土地增值税、土地出让金、综合地价款属于国土资源局征收外,其他为房屋所在地税务局。

商铺买卖税费

买家支付的税费

  买方税费: 1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:3元/平方米。 

  2、房屋登记费:550元/本(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)。 

  3、权证印花税:5元/本。 

  4、印花税:房屋产价的0.05%。 

  5、契税:交易价(或评估价)×3%。

  

卖家支付的税费

  卖家出售的时候,商铺不论年限,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:

1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/平方米。

2、印花税:房屋产价的0.05%。

3、土地增值税:

  A、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土地增值税=[转让收入-上手发票价(每年加计5%)-有关税金]×适用税率速算公式。

  B、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土地增值税=(转让收入-转让收入×90%)×30%。

4、个人所得税:

  据实征收为(转让收入-房产原值-合理费用)×20%,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×7.5%×20%。转让收入-房产原值-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。

5、营业税及附加税:

  A、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,为(转让收入-上手发票价)×5.5%。

  B、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,为转让收入×5.5%。

  C、税费为差额的5.56%

6、土地出让金:

  商业用途用房,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%计收;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,加收路线价的10%;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%计收。

7、土地出让金契税:

 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%征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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